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就是在我偷车以前一段时间,我觉得孤立无援,每天看《鲁滨逊漂流记》,觉得此书与我的现实生活颇为相像,如同身陷孤岛,无法自救,惟一不同的是鲁滨逊这家伙身边没有一个人,倘若看见人的出现肯定会吓一跳,而我身边都是人,巴不得让这个城市再广岛一次。
这样一直维持到那个杂志组织一个笔会为止,到场的不是骗子就是无赖,我在那儿认识了一个叫老枪的家伙,我们两人臭味相投,我在他的推荐下开始一起帮盗版商仿冒名家作品。
到了上海以后,我借钱在郊区租了一个房间,开始正儿八经从事文学创作,想要用稿费生活,每天白天就把自己憋在家里拼命写东西,一个礼拜里面一共写了三个小说,全投给了《小说界》,结果没有音讯,而我所有的文学激情都耗费在这三个小说里面。
然而问题关键是,只要你横得下心,当然可以和自己老婆在你中学老师面前上床,而如果这种情况提前十年,结果便是被开除出校,倘若自己没有看家本领,可能连老婆都没有。
当年冬天即将春天的时候,我们感觉到外面的凉风似乎可以接受,于是蛰居了一个冬天的人群纷纷开始出动,内容不外乎是骑车出游然后半路上给冻回来继续回被窝睡觉。有女朋友的大多选择早上冒着寒风去爬山,然后可以乘机揩油。尤其是那些和女朋友谈过文学理想人生之类东西然后又没有肌肤之亲的家伙,一到早上居然可以丝毫不拖泥带水地起床,然后拖着姑娘去爬山,爬到一半后大家冷得恨不得从山上跳下去,此时那帮男的色相大露,假装温柔地问道:你冷不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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